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思奕)为深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全面推进侦查人员“出庭、听庭、评庭”(下称“三庭”)机制落地见效,3月18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就田某某诈骗案组织开展听庭评议。益阳市检察机关评议团、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案件主办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全程参与,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参加活动。

庭审观摩:以庭为镜,筑牢规范取证意识
2026年3月18日,田某某诈骗案在赫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本案是一起零口供、靠客观证据定案、针对中老年人实施的惯犯型诈骗案件。被告人田某在2025年国庆前后,伙同他人以“佯装拾得贵重首饰与被害人平分”为手段,在赫山区、资阳区诈骗3名被害人财物,共计6万余元现金和手镯、香烟等物品。作案前后,田某通过换车、换装、刻意绕行监控盲区等方式实施反侦查行为,且到案后全程拒不认罪。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全面出示了视频侦查报告、证人证言、辨认笔录、被害人陈述、前科资料等证据,完整的证据链条形成闭环,足以锁定被告人田某的犯罪事实,其犯罪行为在确凿证据面前无所遁形,依法足以对其定罪处罚。
庭审期间,公诉人还结合本案针对中老年群体实施诈骗的特点,当庭开展法治宣传,警示社会、教育群众。公诉人明确指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是否认罪、无论如何伪装、无论手段如何隐蔽,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提醒广大群众,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遇事多与子女沟通、发现被骗及时报警求助;呼吁子女多关心、提醒家中老人,社区、基层组织加强反诈宣传,全社会共同筑牢反诈防线,共同守护好中老年人的“钱袋子”。
本次听庭评议由赫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称 “侦协办”)牵头统筹,特邀40余名一线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到场听庭,受邀听庭的侦查人员全程专注观摩,直观感受庭审对证据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的严格审查标准,深入了解侦查取证行为对庭审中的举证质证的重要影响,沉浸式体会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观摩是一堂直击实战、干货满满的业务实训课,收获颇丰、感触深刻。
集中评议:以评促改,凝聚检警协同共识
庭审结束后,听庭评议会在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汇报了庭审准备工作情况及出庭心得。在评议环节,参会人员依次围绕公诉人法庭讯问逻辑、举证质证条理、临场应变能力、文书制作质量、出庭规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评议,也结合庭审实况,针对案件侦查取证细节规范、证据链条完善、程序合规性等关键问题深入交流探讨,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实操建议。
参会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及办案民警结合听庭感受,分享了对侦查取证与庭审指控衔接的心得体会,表示会以本次听庭为契机,就进一步规范侦查人员侦查取证行为、强化检警协同。人民监督员指出庭审中公诉人的庭前准备充分,内容详实,临场的回应及时准确,条理性强。同时益阳市检察机关评议团成员对本次庭审质效和听庭评议的开展成效予以肯定,并就全面提升出庭指控能力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常态长效:以制促治,深化侦协实质运行
此次听庭评议,是赫山区检察院以侦协办为依托,严格落实“三庭”机制、推动检警协作实质化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赫山区检察院将持续以侦协办为平台,深化侦查人员“三庭”机制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不断推动检警协作从“形式对接”向“实质融合”转变,进一步统一刑事司法理念和证据标准,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维护司法公正,守护辖区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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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