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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交谈解心结,释明利害促调解

湖南法治报触屏版 · 郴州
发布时间:2026-03-17 | 点击量:6470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刘源东

近日,香花法庭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

邱某驾驶货车倒车时,将正常行驶的王某撞倒,造成王某受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邱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仍然存在调解的意愿,本案存在调解的可能。通过与邱某单方沟通,承办法官发现邱某仅对部分赔偿项目具体金额存在争议。于是承办法官向邱某解释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并为双方当事人演算计算过程,同时也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利害。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愿,邱某当庭支付了赔偿款。

临武法院香花法庭始终将案件调解放在案件办理的第一位,将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工作中心。下一步,香花法庭将继续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争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

责编:刘建军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