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兰芳 何孝洋)“陈法官,谢谢你!我撤回执行申请,逾期付款的利息我自愿放弃。”
近日,祁东县黄土铺人民法庭通过“执前督促”机制成功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化解在执行程序启动前,既保障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义务人因强制执行措施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信誉影响,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申请执行人曾某对此连连点赞。
时间回溯到2025年3月,曾某因邓某夫妇拖欠其20万元借款诉至法院。审理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付款。但邓某夫妇后续未能依约履行,曾某无奈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黄土铺法庭收到申请后,并未直接启动执行程序,而是对案件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发现邓某夫妇已依约偿还了12万元,尚有8万元未还,且双方协议约定逾期付款年利率为12%。考虑到双方无根本矛盾,在征求曾某意见后,法官立即启动了执前督促程序。
黄土铺法庭第一时间联系邓某夫妇,既结合法律规定释明失信后果,又从情理角度引导其换位思考,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同时认真倾听二人的实际困难,为其梳理还款思路。经过多次沟通,邓某夫妇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三日内向曾某清偿了剩余借款,曾某也主动撤回执行申请,并自愿放弃逾期付款利息。至此,该案得以圆满了结。
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才是目的。这起纠纷圆满化解,是黄土铺法庭主动践行“判后答疑+执前督促”、“案源治理+执行治理”工作模式的生动写照。近年来,黄土铺法庭积极探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方式,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执前沟通、风险释明、调解疏导等柔性方式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末端执行”向“前端治理”转变,以更实举措做好司法审判“后半篇文章”,打通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从“纸上”落到“账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编:陈梓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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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