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田红芳)为深化法检协作配合,共同破解执行难题,12月11日,凤凰县人民法院与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关于建立执行监督与协作机制的意见》会签仪式,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吴周贤,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青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提名人选彭浩,副检察长欧阳凤湘出席仪式,法检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骨干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围绕法院执行工作和检察执行监督工作中的难题、衔接中的堵点、需合力解决的问题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执行监督与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机制立足执行工作实际,构建了涵盖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席会议、检察建议规范和业务交流五方面的协作体系。
彭浩表示,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检察院将坚守依法监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监督工作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在监督过程中将强化与法院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吴周贤感谢了检察院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他表示,县法院将强化监督接受意识,把检察监督作为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的重要动力;深化协作配合实效,聚焦“执行难”痛点堵点精准发力;持续深耕协作内涵,推动法检配合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
此次会签仪式的成功举行,标志着凤凰县法检两院在执行领域的协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凤凰法院将以机制为依托,与检察院同向发力、协同联动,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凤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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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