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欧佳华)12 月 11 日,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与凤凰县人民法院举行《关于建立执行监督与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签仪式,以务实举措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筑牢司法公正最后防线。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提名人选彭浩,副检察长欧阳凤湘,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周贤,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青山出席仪式,检法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骨干人员参加会议。
仪式上,吴周贤表示,县法院将以《意见》为契机,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健全执行工作规范,提升执行公信力,与检察院通力协作,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彭浩表示,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检察院将坚守依法监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监督工作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在监督过程中将强化与法院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据了解,双方将重点围绕信息实时共享、办案协作、定期联席会议、检察建议规范化及业务交流等方面深入协作,共同应对财产查控、规避执行等实践难题,形成长效工作合力。下一步,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新起点,持续深化协作,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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