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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湖南法治报触屏版 · 郴州
发布时间:2025-10-21 | 点击量:9821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肖代荣 巫执坤

近日,宜章法院在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时,针对监护人未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告小希(化名)的母亲与其父亲(本案被告)于2017年7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希跟随母亲生活,由被告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直至小希成年。然而离婚至今,被告小希父亲并未按期、足额支付抚养费。宜章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抚养费纠纷,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原告主张被告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充分,予以支持。

庭审后,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阐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针对被告作为监护人失职问题,承办法官依法向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关注孩子的身心发展与学习情况,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

此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宜章法院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治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宜章县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编:刘建军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