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何琨)近日,长沙县司法局黄花司法所联合长沙县人民法院黄花法庭,在黄花镇综治中心通过“司法所+法庭”联动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三方主体的疑难劳动争议纠纷,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据悉,当事人曾某等17人自2018年7月起由劳务派遣机构委派至湖南某文化有限公司从事客服工作。2023年10月,由于原劳务派遣机构业务调整,17名当事人的派遣机构变更为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继续被委派在该文化公司工作。2025年5月,因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终止业务合作,劳务派遣机构据此与曾某等17人解除劳动合同。但因劳务派遣机构财务状况紧张,而用工单位也不愿予以经济补偿,三方就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多次协商未果,17名当事人的有关利益未能得到保障。8月底,曾某等17名当事人向长沙县司法局黄花司法所请求帮助,申请矛盾纠纷调解。
黄花司法所在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组织三方调解。但由于两家公司互相推脱,当事人人数较多且意见不统一,以及担心协议履行得不到保障等原因,调解过程比较艰难,几次调解后三方意见仍未能达成一致。
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尽快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黄花司法所采取“司法所+法庭”联动调解机制,邀请长沙县人民法院黄花法庭工作人员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司法所、法庭工作人员相互联动,就经济补偿标准、协议履行等法律疑问逐一解答说明,并根据形势准确把握矛盾争议焦点,进一步厘清各方责任,并通过释法理、讲情理最终促成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协议达成后,经县法院黄花法庭司法确认,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确保协议履行。
“真的十分感谢司法所、法庭的同志,帮我们解决了问题,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感受到了调解的温暖与公正!”事后当事人纷纷表示。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长沙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司法所+法庭”联动机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有效运用。下一步,长沙县司法局将继续指导县内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凝聚更多力量,形成更强合力,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效能贡献更多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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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