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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创新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保险产品权益巧变现

湖南法治报触屏版 · 法院
发布时间:2025-09-12 | 点击量:5428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唐梅) 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通过冻结并划拨被执行人名下保险产品权益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调解协议未履行,执行程序再启动。刘某与黄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案件经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付款调解协议。该协议生效后,黄某未能如约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向津市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恰逢申请执行人刘某因病住院且需进行手术,其委托儿子刘某富全权处理此案事宜。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一方面加快执行步伐,另一方面与刘某富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其能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并代为行使权利。

网络查控显威力,保险信息露踪迹。承办法官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网络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黄某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查询,查询结果反馈,黄某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供执行,名下无动产、不动产登记信息,但发现其名下有保险信息,根据这一关键线索,承办法官迅速前往某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核实,确认黄某的保单具有现金价值。

权益保障获认可,善意执行显温度。承办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黄某释法明理,最终黄某请求法院尽快划拨其保险现金价值并愿意与刘某富达成执行和解,承办法官再次向某保险公司现场出具划拨手续,并在第一时间将到账的案款发放给刘某富,承办法官也将持续跟进监督黄某履行情况。

​(执行局唐梅

责编:马志军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