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钟建林
7月9日下午,芙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手机上流传着两条工作喜讯,都和法院参与综治中心建设运行相关,令人欣慰。
其一是长沙仲裁委调解中心自行调解从芙蓉区综治中心受理的张江(化名)与李大(化名)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在王琳仲裁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和归还期限,共同申请仲裁委出具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仲裁调解书》。
其二是芙蓉区法院专职特邀调解员李月姣在五里街道政法委员伍梦副主任的参与和指导下,就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引导双方当事人成功调解,化解了持续近3个月的争议,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平安,体现了芙蓉区法院通过“三所一庭”工作机制积极参与街道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助力辖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积极意义。
具体何事?且听细细说来。
7月2日下午3时许,自6月23日正式开始运行的芙蓉区综治中心迎来某小区居民张江来寻求解决其与李大之间的借钱还钱问题。
芙蓉区法院常驻芙蓉区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窗口的彭波法官团队艾佳钦法官助理当日值班,立即询问张江的纠纷情况,指导和建议张江现场手机扫码填写“要素式”起诉状,整理借条、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随后联系入驻综治中心的社会调解组织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仲裁调解中心)派驻人员,引导衔接申请调解组织自行调解工作事宜。仲裁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当场接收和审查纠纷材料,符合条件后当场受理了张江的调解申请。
次日,仲裁调解中心安排王琳仲裁调解员承办调解张江申请的调解事项。王琳当天与张江联系,询问来龙去脉及张江的调解意愿,了解到其与李大本属朋友关系,张江并不想因纠纷处理而破坏双方的友好信任。调解伊始,王琳充满了信心。
接下来,王琳电话联系李大沟通,没料李大总是爱理不理,既不说自己明确的调解方案,也不说具体的见面调解时间,只是含糊地说不会赖账不还的。在此情况下,王琳没有知难而退,而是反复与李大电话交流,前后打了十几通电话,并成功加上微信。王琳同时做张江的思想工作,要其随时配合调解时间安排。终于,王琳约好双方7月9日下午在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进行“面对面”调解。
下午3时许,双方如约来到仲裁调解中心的调解室。调解中,王琳建议双方郑重珍惜难得的朋友关系,指出:一方面依法李大确实应当归还张江的借款18万元,不能逃避还款义务;另一方面从朋友关系长期发展的角度考虑,张江可适当放弃逾期还款利息诉求,并给对方一定的还款宽限期,这样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又维护双方难得的朋友关系。经过来回反复劝说,双方终于就还款金额和期限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双方同时约定共同申请长沙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调解书》。长沙仲裁委当场受理双方的申请,将会依法审查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后,制发具有法律强执行力的《仲裁调解书》。
至此,一起当事人慕名反映到芙蓉区综治中心的民间借贷纠纷,经入驻社会调解组织开展自行调解工作在7天内成功化解,彰显了“综治中心进+仲裁调解出+解纷不回头”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的运行实效,减轻了当事人维权成本,维护了当事人友好关系。
4月下旬,芙蓉区五里牌街道新任分管信访工作领导伍梦副主任向芙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反映一个相当棘手的涉信访法律事项,说其街道辖区内某小区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已多次调解不成,承租人将向人民法院起诉,希望能依法快速有效处理。
芙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随即启动“三所一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安排芙蓉区法院专职特邀调解员、五里牌社区“李月姣调解工作室”主任李月姣办理该纠纷的调解事宜。
李月姣先是跟五里牌街道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网格中心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询问纠纷发生经过和既有化解情况,预判调解工作的难度和方向,为下一步的调解工作开展做足前期准备。
李月姣随后开展调解工作,首先与双方进行电话联系,询问纠纷起因、调解意愿和调解方案等事项。没承想,出租人一方在电话中情绪激动地表示,是承租人违约不交租金,导致本来签了2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一个月刚到就解除,出租人收的800元押金应当作为一个月租金进行赔偿,不存在再退还的问题。承租人一方也在外地,在电话中也是十分激动,说出租人曾口头承诺租期是一个月,是因出租人不愿再续租第二个月,故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800元押金必须退还。承租人还说出租人存在非法出租改装房屋、不开具租金税收发票等问题,坚决要通过拨打12345市长热线、110报警电话等各种途径进行信访举报。
李月姣没有被双方的激动情绪所吓倒,而是耐心思考并开展下一步调解工作。她要承租人将已准备好起诉的全套资料邮寄到法院。李月姣收到材料后,整理成调解案卷,随即向芙蓉区法院对接五里牌街道“三所一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联动工作机制的民二庭副庭长胡啸请教,明确了双方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以及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对本案纠纷的可能裁判思路,为接下来的调解工作提示了方向。
在随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因双方都在外地,都说没时间来长沙“面对面”进行调解。李月姣遂与双方经常电话保持联系,时不时在电话中做双方的纠纷调解和情绪安抚工作,并一再表示希望能共同有时间到五里牌街道综治中心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调解。
时间来到7月初,李月姣从电话交谈中了解到承租人将要到武汉出差办事,路经长沙,于是询问能否在长沙停留半天进行调解,争取把纠纷彻底化解了。承租人表示同意了,但表示只有半天的时间,调解不成就坚决提请法院审理判决。
李月姣当即电话联系出租人,询问能否来长沙与对方“面对面”沟通。出租人却表示自己不想和承租人见面,一见面就会打起来。李月姣退而求其次,建议出租人届时进行线上见面。出租人表示愿意配合视频调解。
李月姣约好双方于7月9日下午3点在五里牌街道综治中心进行调解。伍梦副主任率五里牌街道派出所110干警、社区主任,与芙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一同到场,配合李月姣开展调解工作。
下午3时许,承租人如约来到五里牌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室。李月姣跟他做引导工作,尽快从延续了两个多月的租赁纠纷泥潭中解脱出来,开心地去做其他更有意义的事情。伍梦表示街道对承租人信访反映的事项高度重视,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感谢承租人提供相关工作线索。
调解中,李月姣与出租人打开手机微信视频通话,出租人通过视频与承租人实现了“面对面”沟通。之前双方因口头协议与书面合同内容不一致而各执己见,加之双方又都在外地,电话沟通不顺畅,因纠纷而产生的负面情绪越积越累,导致双方情绪严重对立。双方在视频中互吐苦水,都说自己最不容易,为何对方硬不理解。
在接下来的调解中,李月姣继续语重心长地劝导承租人不再在本纠纷中耗费时间精力,不要再进行无谓的信访举报浪费公共资源,不要对审判结果怀着盲目的乐观期待,否则可能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社区主任表示可就押金部分给予适当的社会关怀。两个小时过去了,承租人终于想通了,表示撤回对出租人的起诉,也不再就此事情进行任何的信访举报,并先后签署了撤诉申请书和息访承诺书。至此,一起延续了将近3个月的房屋租赁纠纷得到彻底化解,双方都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各自开启新的生活。
以上两案都是芙蓉区法院配合芙蓉区两级综治中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案例,为其他街道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探索了流程、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示范。
责编:张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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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