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秦文杰)一夜之间三辆轿车车窗被砸、车内财物被盗,零陵公安分局民警紧追窃贼脚步,6小时闪电破案,追回被盗现金11400元和真龙牌香烟一条。
“110吗?我停在零陵区苏通国际聚贤苑门口的一辆黑色轿车车窗被人砸了,车内15600元现金和香烟都没了!”9月22日8时许,焦急的蒋先生报警称其停在路边车辆中的财物被盗。随后的半小时,指挥中心110接警台又连续接到2起相似车窗被砸警情。
接报后,零陵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分管副局长颜磊靠前指挥,迅速进行侦查部署,立即启动“片区警务”办案机制,由刑侦大队牵头,组织大数据实战中心、七里店派出所和珠山派出所警力,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通过被盗现场及周边重点路段相关联时段的全部监控视频连续进行分析研判,快速锁定作案嫌疑人。该案犯作案时头戴口罩墨镜、身着防尘衣手套等,具有一定反侦察意识,办案民警通过进一步的走访、摸排和核查,最终确定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随即对其踪迹展开研判追踪,当天下午14时许,民警在春天广场将正在购物消费的刘某抓获,追回被盗现金11400元和真龙牌香烟一条。
经审讯,刘某对其打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当天凌晨4点,刘某发现路边停放的私家车起了贼心,随后全副武装,连砸三台车窗,直至盗得黑色轿车里的15600元才收手,一大早便心痒难耐地前往购物广场消费满足自己的购买欲,没想到新衣还未上身已被当场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零陵公安温馨提醒:车厢不是保险箱,广大车主切勿将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不仅导致财物被盗,也有可能致使车辆受损。一旦发现车内财物被盗,应立即报警,保护好案发现场,以便警方及时开展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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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