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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无私奸宄伏 国资有幸法章明”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获赠企业感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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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21 | 点击量:510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明远)4月18日,在中铝物流集团被骗案资金返还座谈会上,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代表为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时间回到2024年,黄某生获悉中铝物流重庆公司有在网上招募司机承运贵金属的情况,欲以承运方式骗取贵金属货物。随后其专门设立空壳物流运输公司,组织司机在网上抢单,承接中铝物流重庆公司的货运任务。抢单成功后,其在运输中途多次更换司机并指使司机改变原定路线,私自将贵金属低价售卖,非法获得十余公斤黄金和数十万元现金赃款后,交由同伙藏匿,黄某生偷渡潜逃境外,后被抓获、遣返。案件移送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全案证据,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犯罪证据链条,查明了涉案财产属性。2025年12月5日,经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黄某生犯合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1万元,责令退赔经济损失人民币1223万元。

一面锦旗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下一步,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以更高站位、更强担当、更实举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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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